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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台资良性企业吉象木业纵“破产”再调查

信息详情

  》披露了良性企业被人为造成“破产”的条件经过。文章发表后,吉象木业报告称:乐山市有关领导要求该企业出面做工作,要求本栏目组删除此文章。但是本栏目组没有正真获得有关政府机构纠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任何报告,为此,本栏目组进一步了解并披露如下情况:

  一、乐山台资经营企业吉象木业公司曾经是中国和名誉中外的林产业现代化开创者、行业标杆企业:

  1993年,由外方人造林制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亚洲木业控股有限公司、乐山吉象地板制品有限公司和乐山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总投资4160万美元组成的吉象木业,是第一家将国外中纤板自动化技术引入大陆的企业。因为吉象雄厚的技术实力,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被评定为国家人造板标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单位,一直是林产行业标准制定者,多年来参加了多项人造板标准的制修订和多项标准的审查工作,从技术标准的角度影响并引领着整个行业的发展。

  公司成立后陆续从国外引进当代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兴建了7条生产线,包括从德国Dieffenbacher公司引进的年产30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两条CPS线;自德国VITS公司引进的年浸渍加工2,700万平方米氧化铝耐磨浸渍纸和三聚氰胺饰面纸生产线万吨的胶水车间,是亚洲最大的单体工厂。

  吉象公司同时还聚集了一批国内外优秀的管理和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建立了完善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质量、环境等国际管理体系,并使用先进的生产制造技术和产品品质衡量准则,获得了ISO9001,ISO14001, OHSAS18001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等认证。2003年1月获得全国首批国家质量免检产品证书企业。“吉象”牌系列新产品自1997年投放市场以来,由于其品质优良,环保时尚,深受广大新老用户喜爱。吉象木业在全国拥有25家物流中心、750余家地板专卖店、近100家密度板分销中心,“吉象”产品已远销到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及东南亚等许多国家和地区。

  经过二十余年的积累,吉象形成了非常成熟的管理模式、组织、制度体系,为企业持续良好经营提供了良好的综合资源保障。吉象木业拥有61个商标权,拥有10个专利证和拥有28个许可证,公司员工平均工龄19年。

  至今,吉象木业累计完成产值66亿元,缴纳税款4.75亿元,支付员工工资及福利5.1亿元。公司每年创造产值6亿多元,提供1300余个就业岗位,带动林农产业从业人员60万人以上。公司以森林“三剩物”(树枝、树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等)为原材料,仅历年向上游采购“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等木质原材料就达20多亿元,极大地带动了周边林农脱贫致富。

  多年来,公司除了向乐山市缴税、创造就业外,还积极努力配合乐山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乐山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热心公益,累计为社会公益事业捐助2500多万元。

  在2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吉象木业一直得到历届领导的关怀,创始人莫若愚先生投资之初即受到了时任国务院总理的亲切接见,1997年国务院副总理、四川省省长宋宝瑞视察吉象;1999年5月全国政治协商会主席视察,2004年4月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视察,2005年4月中央政治局委员视察、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才视察,2006年6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视察,2007年8月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乐山市长姜晓亭见证吉象扩建项目签约。

  同时,吉象木业积极参加人造板行业每年举行的人造板制造技术与装备研讨会、中国林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研讨会、世界人造板大会、世界地板大会等学术研讨会数十次。目前行业的主要企业都有曾经的吉象员工的身影,因此吉象木业被誉为人造板行业的“黄埔军校”,影响并引领着整个人造板行业的发展。

  吉象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质量稳定,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荣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复合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量的最严格的标准之一美国“CARB”认证,是乐山市企业转型发展中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的典型代表。

  本栏目组认为,吉象木业是中国企业中为数不多的,有历史使命、有社会责任、有优秀管理团队、有卓越制造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秀企业。

  二、突然停产的行政命令和长达两年对企业恢复生产的要求不理睬、不作为导致企业被“破产”:

  早在1998年,吉象就成立了企业内部的环保机构,构建了低标排放的机制。2016年中密度纤维板被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认定为“精品人造板”。因公司成立完善标准化体系,管理规范、标准化水平较高,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2016年被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2008年响应国家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号召,吉象木业投资1374万元,建设30MW能源中心项目。4月29日项目在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商务局备案,6月1日乐山市环保局批复环评,2009年7月14日乐山市环保局批准通过验收。30MW能源中心的投入运行,取代了2台20t/h的燃煤锅炉、1台10t/h的木屑锅炉和1台2.9MW的燃煤热油炉,而且燃烧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完全取代了20t/h的燃煤和10t/h燃木屑燃烧技术,相应的燃料规格要求是燃烧室于空燃比例和燃烧方式的领先水平。

  锅炉改造后,每年节约标煤1.9万吨,年减少污染气体二氧化硫排放量218.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05吨,因此获得政府25万元奖励(见乐市经[2008]357号文)。2011年吉象又投入2200万元新建成的2号线号线相同的工艺设施,在当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多年来,吉象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已达到9200万元。从1998年开始,工厂每年接受市级环保部门的监测,均为合格,各项检测指标,均在环保规定要求的范围以内。建产24年来无一次超标排放记录。

  近几年,随着时下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一度在冬季生产期,吉象地板生产时用于冷凝的白雾状水蒸气,引发了市民的误解和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到工厂抽查监测,未查出超标情况。即使这样,吉象木业和环保部门还是多次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解释,并主动邀请市民到工厂参观生产流程,承诺24小时接受社会各届人士的环保监督。

  但是, 2016年12月22日下午,乐山市经信委、环保局紧急约见吉象经营班子,提出为缓解乐山城区雾霾天气状况,要求企业从12月22日晚上至31日期间停产10天。

  由于企业厂区内有几千万的原材料没有生产完毕,一旦停产,损失巨大,吉象木业向政府提出申请,希望将这些原材料生产完再停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该请求未被乐山市政府接受,吉象于2016年12月22日24:00前全面停产。

  需要指出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举行听证会的权利。吉象木业是全部符合环境评估标准的,但是由于政府没有告诉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吉象木业没有提起相应的争议。令人费解的是,唯有这个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良性企业,被迫停产后就再也不准恢复生产。

  2017年元旦后,吉象木业负责人主动与乐山市有关部门沟通,希望早日恢复生产。在协调复工的过程中,乐山市政府提出要求吉象木业进行工厂搬迁。2017年1月10日,在乐山市政法委相关领导牵头下,召开了工厂搬迁第一次会议并确定了搬迁相关工作。牵头搬迁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答应,三个月之内给出搬迁政策,并能恢复阶段性生产以使现场材料不报废,减少停工损失。

  在搬迁工作组领导和经信委的积极促进下,吉象木业为了能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在政府具体搬迁政策与方案尚未落实、对即将搬入地——犍为县新民镇板桥村和土坪村用地条件并不清楚、企业自身也完全不具备立即搬迁的条件下,仍然于2017年1月25日按照政府的要求,与经信委签订了《吉象木业公司环保搬迁框架协议》,同时启动了企业搬迁的可研及方案制定工作。

  2017年春节前夕,企业面临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等多方面的巨大压力。为确保稳定,企业克服种种困难,全力以赴做好维稳工作,得以平稳渡过春节。然而事与愿违,春节后乐山市政府仍不允许吉象木业复产。但是,同时因环保督查停产的许多公司在减排10%之后,都相继恢复生产的情况下,但是唯独全部符合环保标准的吉象木业仍不让复产。

  为了恢复生产,吉象木业派专人每周多次主动与乐山市政府委托并授权的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协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口头承诺,但是从未给过具体的搬迁政策,更谈不上再签署任何书面协议。

  吉象木业聘请福建省林勘院进行搬迁可研及方案制定过程中,发现政府指定的搬迁地毫无科学性,福建省林勘院采集了大量的数据分析、对比,若选址犍为,每年增加运输、人力等各项成本近3000万元,还要与附近两个大型造纸厂争抢原料,几乎是死路一条。

  在此过程中,邻近区域的宜宾市林业局立即向四川省林业厅打报告,请求省林业厅出面协调乐山市政府调整吉象木业搬迁地的产业布局。吉象木业也多次向政府反映了迁入厂址的不合理性,但乐山政府均未予关注和理睬。

  同时,对公司恢复生产问题,乐山市政府机构从来是不理睬、不处理、不答复,摆出一付让企业自消自灭的架势。

  直到2017年5月8日才首次收到了乐山市经信委《关于推进吉象木业环保搬迁的工作方案》,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一个文件落款时间却是3月22日。由于乐山政府对吉象木业的整体搬迁推进工作完全停滞,最终极度影响了企业与贷款银行的偿债方案落实。

  这期间,吉象木业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3.5亿元贷款将于2017年5月16日到期。企业力图通过政府搬迁政策,继续获得贷款银行的支持。另一个金融机构天府银行也愿意支持企业并愿意与乐山市商业银行一同探讨研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

  令人费解的是,作为主贷银行,对自身所扶持企业,大多数都会给予充足的时间,并想尽各种办法帮企业度过难关化解债务,特别是吉象搬迁向好发展、建材行业也正值回暖期的大背景下更应如此,而乐商银行却采取了相反的措施,不但不积极帮企业筹资搬迁,甚至在同行提出要出手相助、共同携手帮助吉象搬迁的意向也不予回应,反而在贷款到期后非常短的时间内,就急不可耐地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2017年6月1日,贷款到期仅10余天,吉象木业就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吉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的通知书【(2017)川11破申8号】。

  1、截止2016年底乐山吉象木业资产总额为10.2亿元(该数据来源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核定数,尚不含土地溢价、品牌价值和技术发明专利价值等),贷款本金总额3.8亿元,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吉象木业的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38%(加上乐山市商业银行有争议的利息,负债比例也不超过40%),从资产负债比例来说是非常好的企业。乐山市商业银行对吉象的贷款是由价值7.3亿元的有形资产(487.75亩土地、厂房及全部自动化生产线)进行抵押担保,抵押物足值,程序合规合法。

  2、从2016年起,全国建材市场产品价格不断上涨,到2017年初行业商品市场价格整体上涨30%以上,吉象核心产品中纤板市场更是供不应求,必须先预付货款,再排队提货。吉象木业刚刚度过了艰难的行业萧条期、正迎来了难得的行业景气期。

  3、近三年的生产销售收入情况:2014年销售收入约为4.8亿元、2015年销售收入约为5.1亿元、2016年销售收入约为5亿元。从生产销售收入情况看,吉象一直保持达产,甚至是略有超产。这期间恰逢经济下行,乐山很多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吉象却因其自身持续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行业向好机遇成为乐山地区为数不多的经营业绩及前景较好的实体企业。

  吉象木业资产一直非常优良,信誉度非常高,因此吉象股东对外提供了一些或有债务担保。2016年底停产之后,由于长时间不能恢复生产,以及政府要让吉象破产的传言,使这些或有债权浮出。此时期,有人宣扬吉象资不抵债。在有些人的合力推动下,吉象木业陷入了债务“挤兑”的漩涡。

  截至目前,吉象直接贷款3.8亿,其对应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约为7.35亿;欠供应商货款及其它债务合计才0.29亿元;吉象木业或有负债本金为5.82亿元,或有负债的借款主体提供的抵押物估值约为19.76亿左右。吉象木业直接负债+或有负债共计约10亿元,为贷款所提供的抵押物估值共计约27.11亿元,完全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2017年6月5日,为维护自身利益,吉象木业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乐商行受让债权无效,不具备申请破产资格;吉象木业不存在“资不抵债”,也不存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同时企业还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强调吉象木业历年来经营情况良好,根据《破产法》不具备破产条件的反诉,乐山市商业银行自知理亏转而撤诉。2017年6月19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企业送达准许乐山市商行请求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乐山市商行对吉象木业提出破产申请之后,给吉象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和来自债权人方面的巨大压力。为稳定吉象,企业向吉象的一些或有负债追加了7亿元以上的资产担保。通过增信,提高了企业对这部分或有债务的偿债能力,确保或有负债不至于出现兑付风险。

  同时,企业加快了相关搬迁工作的进程,不断向乐山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各种请示、报告、方案,请求政府尽快落实搬迁政策。但是,政府相关部门极尽推拖之能事,时至今日,政府相关政策仍未出台。

  为了让在市场中屹立20余年的吉象品牌不至于泯灭,也为了让剩下的近600名员工可以继续工作,吉象木业不得不寻找合作伙伴进行股改。2018年初,吉象木业与川酒集团以11.7亿元的价格签订了出让90%的股权合作协议,进行重组。川酒集团根据合作协议支付了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证金监管账户有据可查)。但是,双方正准备交接的关键时刻,乐山市委市政府一改之前的推拖,突然放出话来,说决定征用吉象木业的土地建设公园,导致重组不得不被搁置。

  至此,停工20个月的吉象木业被一步步逼向绝境,所有生存之路均被封死。但是,封死企业生存之路的显然不是民众和债权人。那么是谁?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吉象木业仍然全力以赴维护稳定,多次劝阻准备的工人,并通过发生待岗工资稳定工人。直至今天,吉象没有发生一次集体和。

  收到破产裁定通知书后,天府银行仍然表示只要吉象不破产,政府给企业搬迁政策,就可以继续给企业贷款支持企业搬迁,甚至可以探讨购买吉象在乐山商业银行的债权。于是,企业于2018年7月31日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异议》和《延期受理破产申请》,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给予吉象两个月时间,以妥善解决企业与乐商行的债务问题。但是,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破产异议书》采取不理睬、不回复、不审理。

  不仅如此,仅1天后,2018年8月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下发了申请吉象破产的受理裁定书。

  仅两天后的2018年8月3日早上,由乐山市政府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23个部门组成的吉象破产清算组就全面进驻企业,这时才向企业转交了之前一天(8月2日)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相关裁定通知书和《中院管理人清算组成员决定书》,并附由乐山市经信委、国土局、规建局,市中区政法委、经信委、公安局、宣传部等23个政府部门组成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清算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8年8月15日,在破产清算管理小组强行进驻企业仅仅7个工作日,乐山市政府在没有召集债权人会议,十分高效地动用巨大财力,调集财政资金7100余万元,在极短时间内遣散了公司员工,完全断绝了公司恢复生产的可能。吉象木业是一家纯外资企业,没有国有股份,政府调集巨额资金不是帮助企业解决生存问题,却是解散企业,目前尚不能证实7100万元的资金出处。但是如此高效地筹集7100余万元的巨额资金,没有吉象员工、给政府制造维稳压力的情况下,这个效率在乐山市是前所未有的。

  搬迁政策懈怠拖延,企业重组恶意阻扰,申请破产迫不急待,启动破产密切协作,解散员工高效神速,一个艰难发展20余年的行业创始者及标杆企业,一个刚刚度过行业低迷期迎来景气期的企业,一个为乐山供献了税收、责任,对政府充满尊重和体谅的企业,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就这样迅速控走向破产!

  (一)吉象木业占据的土地的升值是不愿承担拆迁责任又试图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动机驱使吉象木业被破产的根本原因: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乐山市由以前三江交汇处的小城,发展成为成都平原南部中心城市。23年前入驻乐山地区的吉象木业购买了市荒郊的487.75亩土地,如今企业所在地已变为城市新中心,地价大涨,土地变性后土地估值约为30多亿元。

  吉象木业还未搬迁,但是地价的飞速上涨,企业所在地的土地资源已成为各方觊觎的对象,更成为利益博弈的漩涡。古语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市委办秘书一周三次给乐山市商业银行打电话,催办乐商行到法院递交吉象破产申请一事。

  在吉象木业与川酒集团进行重组,川酒集团已支付1000万履约保证金,双方准备交接的关键时刻,乐山市委某领导亲自给川酒集团董事长打电话,建议川酒集团退出合作。与此同时,市委深夜召开乐山市规建局会议,以由规建局长牵头秘密执行抓紧做方案,适当时再公开的决策,最终将吉象厂区规划为公园观鸟区,导致吉象最后的生存之路被堵死。

  一个还在申请国家贫困扶持的地区,却有如此雄厚的实力在市中心打造一个上千亩的市民休闲观鸟公园,这怎么考虑的?

  吉象木业停产后,作为吉象金融伙伴,乐商行高层领导先后十多次单独在乐山时代广场西罗曼咖啡约见企业代表负责人,明确表示市委领导给他很大压力,规劝吉象识抬举,威逼企业以5-6亿元签订搬迁协议,同时引进由他们指定的合作股东,对现有厂区进行商业开发,并警告吉象木业必须按此方案配合签订搬迁协议,这样乐商行可将原来的3.5亿存量贷款正常转贷,还可以给吉象木业的新厂建设新增2亿元项目贷款授信。如果不签,那就让公司人财两空,还有可能失去人身自由。据吉象木业负责人说乐商行高层领导多次扬言:我就是政府的打手,要你怎么搬,你们就怎么搬!要你们搬到哪儿,你们就搬到哪儿,不然一到期,就把你们破了(意为贷款到期就让你们破产)!在场的人还有公司其他高管。

  2017年4月的某天下午,在吉象木业经营负责人向经信委相关负责人汇报企业搬迁相关情况时,这位领导讲话:某某托我向你传达,他本人与你前世无冤,今世无仇,不是他本人要收拾你,是上面的领导就只给了这一点权力:吉象木业必须破产!”

  (四)吉象破产事件过程中,清算组通过各种手段剥夺吉象股东及债权人应有的权利,甚至启动了刑事程序:

  2018年10月26日上午,吉象木业破产清算债权人第一次大会上,主审法官不允许吉象债权人发表言论,并命多名法警赫然立于会场内。每当债权人欲举手发言或因债权登记问题向法庭提出异议时,多名法警立即上前将其团团围住,给发言者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更有甚者,在强行表决管理人提交的破产变价方案等议案投票过程中,法官允许债权人有10分钟可以咨询管理人相关问题,当其中一位债权人提出异议时,竟被吉象管理人(编入乐山中院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指使法警将异议人驱离现场。

  尽管2018年10月25日吉象及相关债权人等已经于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前向乐山中院递交了《破产重整申请》和《继续经营申请书》,法院接收并出具了签收申请的回执,但2018年10月26日上午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上,乐山中院主审法官却罔顾法律事实,仍然当庭告知所有与会债权人没有人提交破产重整申请,并当庭直接口头宣布吉象破产。

  直到10月29日,乐山中院才电话告知申请人,对于吉象的破产重整申请不予受理,企业职工代表于10月31日收到10月26日的企业破产裁定书。

  在此过程中,管理人被法院指定后,未主动与债权人联系沟通债权申报事宜。在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召开前,也未主动与债权人联系沟通债权人大会流程及主要议题内容。管理人拒绝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告知会议议程,也拒不提供任何背景资料,准备仅在债权人会议上宣读一下相关报告和决议事项,然后就草草要求债权人进行表决,非法剥夺了债权人的知情权。

  债权人结束会议后,对审计报告中均已明确的债权人,在债权人提供原始银行转账凭证后仍拒不认可债权,对异地的银行债权人也故意刁难不予确认。

  这期间,在乐山政府的指令下,乐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乐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还以种种理由限制吉象木业经营管理负责人、甚至债权人的人身自由。

  自2018年3月起,受乐山市市委及政法委的工作任务指示,乐山经侦以挪用资金罪立案,台湾籍吉象木业副董事长林先生被挂网“追逃”(事实上林先生随时间可以联系到)、限制出境,期间被多次调查询问,公共场所带离留滞盘问、接受连夜侦询。林先生一直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多次亲往经侦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制作笔录,丝毫没有逃避侦查的行为,且没有犯罪前科,长期生活在大陆并已定居于成都。2018年8月23日,林先生的父亲去逝,多次向乐山经侦申请准予其出境返乡办理父亲丧葬后事,并提出可以提供经侦需要的保证金和保证人担保,在这样的情况下乐山经侦仍拒绝撤销其刑拘在逃措施,限制出境奔丧,让林先生抱憾终身!直到现在,林先生仍然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2018年11月6日上午,根据吉象木业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带担保合同原件和公章),吉象债权人——某金融机构委托人专程从异地乘飞机、高铁千里迢迢辗转到吉象木业确认债权时,竟被一旁一直默不做声的两位警察亮明刑警身份后,从上午11:30左右带离至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询问至深夜22:20左右。在此过程中,经侦要求盖章做技术鉴定,而破产管理人要求其带来的公章并未用于债权确认,其目的根本就不是确权。经济问题采取刑侦的手段,在确定合同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仍然不允许该债权人查阅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另外,其他部分债权人在查阅资料时,被限定时间,不准复印、拍照。

  但是,第一次债权人会上的破产方案及变价方案仍旧被债权人投票否决了,法院最终宣告未通过破产方案结束会议。

  (五)吉象破产过程中,吉象破产清算组通过各种手段大幅缩水吉象木业资产,贱卖企业:

  1、根据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16日与吉象木业签订的3.5亿元《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合同》第二条【欠息及支付】约定:若吉象木业不按时偿还利息,按照年利率14.5%收取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经计算此一项破产管理人虚增了乐山市商业银行5000余万元的利息(截止2018年8月2日);

  2、资产管理人对吉象木业的出让所得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确定为35万元/亩,远低于政府指导价和同一路段同一土地性质在4年前已成交的市场行情报价。

  吉象木业的土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占地487.75亩,毗邻绿心公园,是乐山市中心仅有的一块大面积的未开发地块。乐山市国资委在2015年以前一直持有吉象木业15%的股份。2015年6月,乐山市国资委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开挂牌拍卖其持有的吉象木业15%的股份,其中土地评估价为42万元/亩。四年前吉象工厂对面的长征制药厂搬迁时土地按照68万元/亩的价值予以补偿。时隔4年后,在乐山市中区地价飞涨的今天,位于城市心肺的吉象工厂土地价值不升反降,与4年前相比,价值缩水高达17%-49%。

  2014年5月乐山市商业银行发放贷款3.5亿之前,指定四川方略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吉象抵押资产进行评估,该事务所于2014年5月4日出具编号为川方地评报(2014)(估)字第042号的评估报告,其中土地评价估计价格为42.13万/亩。时隔4年半后的今天,同样是四川方略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对吉象木业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居然仅评为35万/亩。

  3、吉象账面资产总额7.87亿元(不含土地溢价、商标及发明专利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其它生物资产),吉象破产资产管理人通过资产减值、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虚增乐山市商业银行利息(欠息、罚息和违约金)等方法,最终将资产总额大幅度贬值到4.13亿元,账面资产贬值率达到47.52%,这里面还不包括487.75亩土地及房屋的溢价,更不包括商标权(吉象的商标至今都在授权一家特大型的上市公司使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吉象木业在2015年10月以前,一直由乐山市国资委派中方代表进驻工厂监管日常运营;吉象自成立至2014年的20余年时间内,一直由普华永道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交叉审计;工厂的所有财务专员一直工作至今,从未更换,平均工龄在18年以上;2015年至今,会计政策和核算口径也未作任何调整,延续至今。

  面对一个行业标杆、地方特大型的优质企业,一级政府为何步步为营、苦苦相逼直至将为自己创造持续税收、解决就业的本地企业推上破产之路?银行不惜自损利益,非要将并不具备破产条件的优质企业破产;吉象破产管理人如此大幅度贬低吉象的资产价值;法院如此迅速的完成破产受理、裁定,并几乎同时组成由20余个政府部门构成的破产清算小组;在那么短时间之内调集7100余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一个无国有股份的破产企业员工清退工作;公安部门为了为破产扫除破产争议障碍对公民,特别台湾地区公民采取刑事手段,一切都统一联动,甚至不惜违反法律程序,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四、任何人都要认真执行国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局面:

  当前,国际局势风云突变,中美贸易战一直在升级,在此背景下,11月1日,习在非公有制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是推动我们国家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他还指出,要为民营企业造公平竞争环境;要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2018年9月8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2018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2018〕1号。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学习传达贯彻习关于民营经济发展讲话精神会议上指出:“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业内人士说:如果政府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意欲进行城市房地产拆迁改造,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光明磊落的与被征地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吉象木业“被破产”的问题,显然乐山市政府存在严重的给企业合法经营造成困难后,又以自己的行政违法后果作为企业破产的理由,同时在所谓破产过程中存在程序重大瑕疵。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